中牟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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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选聘岗位
县审计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8名。
二、选聘范围及专业要求
(一)选聘范围
全县各乡镇(街道)、县直各事业单位(不包含卫生教育系统)在编在岗财政全供工作人员(含下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,不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及以上人员)。
(二)选聘人员岗位专业要求
审计、会计、土木工程、计算机、法律专业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选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2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年龄要求: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政治思想端正,品行良好。其中会计专业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,法律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,年龄放宽至40岁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4.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;
5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思维,为人正直坦诚、客观公正、公道正派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的;
6.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,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强,能够胜任出差等繁重工作任务;
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
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;
2.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,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;
4.报名人员与县审计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;
5.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聘程序
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测试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、地点
现场报名材料:
1.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2.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3.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(注意验证码时效,过期无效);
4.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(背面标注本人姓名);
5.审计、会计职业资格证书,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6.《中牟县审计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1份(见附件)。
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报名时间:2024年7月2日—2024年7月5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)
报名地点:中牟县清阳街综合办公楼605房间
(二)资格审查
由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编办、县人社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,发现不符合条件资格的,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聘资格。
核实报名人员是否与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,凡构成回避关系的,不得选报。
(三)选聘
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确定拟选聘人员,具体选聘测试方式按照程序研究后确定。
(四)考察
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,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工作态度、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失信、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,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。
(五)公示
根据考察情况,经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六)聘用
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,确定拟聘用人员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经考核,满足县审计局工作要求表现优秀的,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服务期未满的下沉人员,待服务期满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。在办理手续时,选聘人员报选的岗位若出现无空缺岗位、比原聘岗位等级(职级)低、不符合岗位聘任资格等情况,需降低岗位等级(职级)聘任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,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,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。
(二)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、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(三)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,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(四)本次选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。未尽事宜,将依据有关政策,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咨询电话:0371-62156788
附件:中牟审计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
来 源:我爱审计